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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化妆品(含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报检、抽样、检验检疫、合格评定、不合格品处置以及复验。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化妆品(含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检疫。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GB/T7917 (所有部分)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GB/T7918 (所有部分)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9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